编者按:近几年来,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高度关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国家环保总局最近提出,把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作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本报围绕“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这一话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调查。并从即日起,本报的版面和网站刊登公众调查问卷,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进行调查,欢迎读者踊跃参加。
□ 本报记者 傅妤
如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的发育程度。公众对环保的关注,表明公众的环境意识已达到了普及阶段。环境保护期待着一个“一呼百应”的机会,环保事业的发展期待着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当然,参与环境保护并不是说说而已,它需要每一个人付出努力。我们的公众是怎样看待环境问题的,又有哪些具体环保行为呢?“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本报进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旨在了解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关注度、认识度,通过这一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参与能力,推动环保事业的长足发展。
公众参与是环保发展的动力 环境保护实际上是一个“公众事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要。综观世界各国的环保历程,环境保护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归功于公众的参与。在欧美国家,大都是由公众发起环保问题,推广环保的先进理念,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才能逐渐影响到政府的决策。公众的环保意识总是先于政府,让政府感受一种紧迫感,避免采取“先发展经济,后治理污染”的方式。 公众对环保的高度关注,是压力,也是动力。环保事业有极深厚的民意基础,而从“群众中来”的政府决策再到“群众中去”时就容易得到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公众参与成为环境保护重要的推动力量。我们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明确提出:“依靠群众,大家动手”。国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对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自然资源的行为进行监督,对立法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政策进行参与,最终实现维护公民环境权力的目的。近年来,福建环境保护民间组织和社团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组织环境保护宣传、开展舆论监督、维护公民环境权益、绿化环境及倡导绿色消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环境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
公众如何参与环境保护 关注环保仅仅是第一步,如何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任重道远。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所面临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公众“不知应该如何参与环保”。诚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不少条文明确了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权利,但整体而言,在公众如何参与、以什么程序参与等方面还缺少明确细致的法律规定。公众一旦遇到具体的环境保护,不知道应该用何种方式参与,更不知道用怎样的方式最合理最合法。环保事业是“公众事业”,离开了公众参与,步履维艰。要珍惜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政府部门更应该在机制上、法律上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 正确引导公众参与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为公众参与创造各种条件: 抓紧完善有关公民环境权的法律规定,确立法律上可实施的公民环境权,保障公民能够有效行使其在环境健康权、知情权、检举权、参与权等各方面的权利;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把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污染事故及处置、环境决策的信息全面公开化。信息公开本身就可以对污染者产生强大的约束作用;不断扩展公众参与环境与发展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公众参与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制定,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和各种环境行政许可证的法定程序;完善涉及公民环境权的相关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和民事、行政赔偿制度,包括有关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公民在环境权利受到损害时获得及时的法律救助;发展各种引导民间生产和消费行为的制度和机制,包括各种环境保护自愿认证制度和自愿协议方式,通过民间各种自愿行动,引导市场供求向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变化;培育环境保护民间组织,鼓励和支持它们开展各种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和公益活动,并与政府建立起友好的伙伴关系。
公众参与力求制度化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当前中国环保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公众参与程度太低是重要原因之一。世界环保事业的最初推动力量来自于公众,没有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就变成少数人的事而最终一事无成。真正治理好环境污染,不仅要靠政府的高效率、国民的高素质,公众参与的民主法制机制更为重要。公众参与不应该是一句口号,政府必须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保障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我国已有多项环保法津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各项法律中,对公众的健康权、知情权、检举权、参与权,均作出了一些规定,特别是2006年2月24日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公众参与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将公众参与制度化地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真正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 福建省环保局认真落实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以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为突破口,将公众参与制度化地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社会监督,真正保障公众环境权益。5月20日召开“福建宁德核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专题座谈会,征求公众对宁德核电厂建设和运营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公众关心的问题。出席座谈会的有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有利益直接或间接相关者村民、企业家等,充分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出台把公众参与经验制度化,将公众参与引入环境评价工作中去,公众是否参与成为某个规划和项目能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条件。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大势所趋,环保事业的发展依靠人民,期待着这种制度化的公众参与规章会越来越多。 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没有真正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就成为一句空话。公众需要获得环境信息和参与环保事务的机制,才能有效地参与环境保护。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指出,“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各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源水质、流域水质、近岸海域水质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及时发布环境事故信息,为公众参与制度创造条件。” 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能够督促企业和地方政府采取更积极有效的环保措施,提升其透明度和责任心,促成环境领域的良性监管。国家环保总局将建立一套覆盖环保行政许可各领域、各层次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用更加具体的制度和更加可行的程序来保证公众对环境事务的有效参与。

5月20日,在福建宁德核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专题座谈会上,政府部门认真倾听与会村民、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众对该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环境保护与公众参与”直言录
环保也要打人民战争 泉州 马先生: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不仅可以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而且有利于形成覆盖城乡的环保网络,一旦有人破坏环境,就能及时制止,及时举报,及时纠正和处理,减少损失。因此环境保护应该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避免环保部门唱独角戏和孤军奋战。
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福州 方先生: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环境污染都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老百姓对此反应也越来越强烈。让公众有效参与环保工作,关键是抓紧将环保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让环保执法“硬”起来,真正建立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切实重视公众的呼声。
环境保护需要“阳光操作” 福州 王女士:近日,国务院七部门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整治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查办一批典行案件,政府挂牌督办,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积极鼓励群众举报违法事件。将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单位曝光,让其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避免“暗箱操作”,从而使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得以公开、公平、公正地解决。对环保违法、违规事件实行“阳光操作”,还有助于形成新的政治理念,即将公共事务更多地公开,而不仅仅将其作为政府部门的“内部事务”处理。 增强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 龙岩 李先生:目前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与环保的要求不相适应,增强公众环保参与意识显得刻不容缓。各级环保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众参与环保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增强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使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公众是环保的主力军 沙县 乐先生:环境保护不是一两个人的事,而是事关你我他的大事。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一个人扔一张纸,就有13亿张。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公众的参与,中国的环保能走多远。公众是中国环保的主力军,只有唤醒所有国人的环保意识,我们的环保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正确引导公众参与 福州 邱先生:环境保护关乎每一个公民的健康福祉,必须依靠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光有政府一头“热”,任何环保工作不可能有什么持久的效果。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变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政府行为为公众的自觉参与和严格监督。 首先必须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化,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其次,有关环保问题的重大决策应让公众全面参与,事前、事中和事后,都要广泛吸纳公众参与,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再次,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和环保问题投诉处理制度,广泛依靠人民群众排查环保问题和环保隐患,检举揭发破坏环境、贻害他人和后代的违法犯罪行为。
媒体应重视反映公众呼声 福州 陈女士:公众不是不想参与环保监督,但许多时候公众的呼声得不到注意,热情受到影响。建议媒体在宣传政府工作的同时,也要重视反映群众的呼声,让普通百姓对污染源的检举和揭发公之于众,以督促排污企业承担起应尽的法律责任。
让公众知道如何参与 厦门 胡先生:近几年来,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如果政府把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作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把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让大家知道哪些该保护,哪些做法不对,就会让公众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和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从而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有责任心的人都应该参与环保 福州 林先生: “公众参与”不仅是维护自身的利益,强调知情权、监督权、参与者应出于公心,参与保护环境应保护大环境而不是自己的小环境。环保事业是最无私的事业,有责任心的人都应该积极参与环保事业。
“六·五”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问卷调查
姓名______职业___________学历_______ 年龄_____
1、您认为环保是什么?( ) A、 种树种草 B、使用环保产品 C政府的事与己无关 D、是一种观念意识 E、其他 2、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A、 汽车尾汽污染 B、噪声污染 C、水污染 D、工业废气污染 E、固体废弃物污染 3、在绿色产品和普通产品中,您会选择( ) A、绿色产品 B、看价格而定 C、普通产品 4、当您看见破坏环境的行为你将( ) A、立即制止 B、参与保护 C、观望他人 D、视而不见 5、您愿意参加环保志愿活动吗?( ) A、参加公益活动 B、为环保捐款 C、参加民间环保组织 D、从不参加 6、您认为商店、超市要提供塑料袋吗?( ) A、必须提供 B、保护环境不要用它 C、无所谓 7、您是否赞成用环保指数考核官员?( ) A、赞成 B、不赞成 C、无所谓 8、最常用的环保投诉方式是。( ) A、到街道办事处 B、拨打投诉电话12369 C、直接找环保局 9、您参与环境保护的方式。( ) A、注意节约能源 B、参与环保公益活动 C、参与环境维权 10、您认为政府最需要解决的是?( ) A、增加环保投入 B、提高公众参与能力 C、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问卷调查表邮寄至:福州市屏东环保路8号环境与发展报社编辑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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