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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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7年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联合召开“落实节能产品强采政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座谈会,公布了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首批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张通指出,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成效显著。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越来越成为深化改革、推进创新的重点。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并在促进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相关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较好地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促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张通宣布,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要求,在近几年开展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工作的基础上,经过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公布了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新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种类由原来的18类4770种扩大到33类15087种。其中,确定了空调机、计算机等9类产品为首批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这标志着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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